鼠年給自己的第一個新年禮物 HTC Touch Cruise

鼠年第一篇,祝大家新年快樂,鼠年發大財!

昨天除夕夜,用免費簡訊送了幾十通拜年簡訊出去,元宵節前去註冊都還有送100通免費簡訊,想用的人去玩看看吧。註冊時要輸入電話號碼以及真實姓名,據說填錯姓名不會獲得免費點數,雖然我沒試過填假名字,但是有點好奇這家公司怎麼去跟電信公司驗證註冊者的真實姓名,不曉得有沒有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我的手機 Siemens 3618 (沙漠風暴) 小橘已經用了五年多了,這支號稱防塵防震的運動型手機還真的蠻耐用的,摔了無數次,還曾經掉到馬桶裡面,到現在除了電池弱一點,其他功能都沒有任何問題,我想再用個一兩年應該不是問題。



不過,看到同事用 PDA 手機用的很高興,也興起我想買一支有 GPS 功能 PDA 手機來玩看看的念頭。今年一月底宏達電出了一支 Touch Cruise,3.5G+Wifi+Bluetooth+GPS+AF,看來外型及功能都符合我的需求,我想應該就是這支了,打算過年後就去買。這支手機在電腦家的訂價為 $24,990,據說一般通信行最低約可以拿到約 $22,500 的價格(不綁約)。

話說今天大年初一早上,無意中在 momo 富邦購物網 發現 HTC Touch Cruise「驚爆價」只賣 $16,688 元,不確定是促銷還是標錯價錢:



不過上面這項在我看到的時候已經買不到了,但有另一個可分12期的賣 $17,588 元,雖然較貴一點但是還是算便宜:



剛開始買的時候,填入信用卡卡號後,還是一樣跟我說商品數量不足,買不到。不過不死心的我過一個小時又試了一次,沒想到竟然成功了…



哈哈,就當作鼠年給自己的第一個新年禮物囉 😛 希望富邦不要反悔不出貨就好了


話說將近四年前我也遇過類似的案件,聯邦銀行的購物網站 UBMall 賣一台當時市價約19萬的Panasonic 37吋電漿電視,網路上標價僅為19,499元,我就刷卡買了1台,後來聯邦銀行發現錯誤(少標了一個零),跑來和解希望取消訂單,我接受了,不過也收到了幾樣贈品以及6,000元的和解金。當時有十幾個人堅持不願接受和解,分別告上法院要求履行契約,後來結果法院好像均判決聯邦銀行不用履行契約,詳細資訊可參考這邊

不過每個案件的情況不同,聯邦銀行這個案件當時判決理由之一是「原告既有意購買此類電視,依社會通念及客觀情況判斷,理應曾於市場訪價並知悉該類商品之市場一般價格,故被告聯邦銀行絕無可能以低於二萬元價格於網路上販售系爭電漿電視,此應為原告所明知或可得而知,揆諸前揭說明,原告應無可資保護之信賴利益」。但這次價差只有幾千元,看起來很像是促銷,尤其第一個網頁商品說明還寫著「驚爆價」,與聯邦銀行案件的情況不同,就看富邦怎麼處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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